晋科协函〔2021〕41号
关于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
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十大”精神,搭建高端、前沿、跨学科的多层次学术交流平台,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质量,促进自主创新和学科繁荣,山西省科协决定继续实施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择优支持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学会联合体及科技经济融合创新组织(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山西省内举办的围绕学科发展、行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沿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技术需求,特别是围绕我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有机旱作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等领域开展的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有影响的学术活动(不含培训活动)。
二、项目类别和要求
1.国际或国家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主办或牵头主办以及受国际(国家)级组织机构委托承办的以学术交流为目的的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与会代表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国家或地区(省份或地区)。
2.区域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在我省单独或联合主办、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办的跨省性的围绕相邻多省、兄弟省份在某领域共性问题或协同发展进行的学术交流活动。
3.省级学术活动。支持省级学会单独或联合主办或承办的综合交叉性、专业性高端前沿等系列学术研讨会、交流会、报告会和论坛等。
山西省科协将围绕“六新”突破、转型发展,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举办2021年山西省科协年会,开展一系列高水平、深层次学术交流和决策咨询活动,助力山西高质量发展,并加大力度支持上述3类学术活动(8—10月期间举办)申报山西省科协年会分会场项目(山西省科协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申报单位作为承办单位)。
各申报单位,要以“互联网+学术”指导学术交流方式创新,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部署,控制会议规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的学术交流模式,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活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须在山西省内完成;
2.申报单位最多可申报1项;
3.申报单位必须产生实际项目支出,由省科协资助经费支出的部分必须符合项目申报预算;
4.所申报项目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完成的项目;
5.省科协学会联合体和科技经济融合创新组织申报项目由牵头学会履行申报程序;
6.申报单位财务及税务机制完善,可按要求提供发票;
7.连续两年度未完成年报的省级学会不予申报。
四、申报办法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一式3份(附电子版)送至山西省科协学会部。
2.《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项目申报书》可在山西省科协网页(www.sxast.cn)“首页→公告通知”下载。
3.填写项目申报书时,请详细填写表内各项内容,如表内各项不能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其中“项目主要内容”一栏,请清晰标明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预计规模、主要内容等项。
4.两个以上省级学会联合申报的项目请注明牵头单位。
5.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所拔经费用于资助项目学术活动有关支出。经费实行后补资金,各项目单位及时报送相关资料(项目完成一个星期内报送电子版会议信息),11月15日前将所有印证材料(如会议通知、参加人员情况、会议纪要、会议报道、论文集、政策及建议等完整会议资料)上报完成后,核拔经费。未按规定实施项目的执行单位,取消或减少经费支持数额。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省科协有权收回项目经费,并取消次年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资格。
6.同时申报年会项目的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0日,其他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0日。
未尽事宜参见《山西省科协精品学术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评审与管理办法》。
联 系 人:崔成业
电 话:0351-4921836
电子信箱:sxjp2017@163.com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