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协函 [2022]9号
各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省科协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批山西省院士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山西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
2.引进院士的研究领域契合国家、山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以及有助于实施重大民生产业,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3.申报单位与合作院士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成果转化合作事项,并已签订建站协议和项目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且协议有效期应符合工作站建站要求。
4.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年度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收入(或入账经费)总额的3%。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5.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院士及其团队进站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配套支持经费、人员配备、科研场所、后勤服务等。
6.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7.申报单位必须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做好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安排专门的办公场地。
8.近三年承担省、市财政经费项目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处罚,或履行项目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申报工作站建设资格,弄虚作假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9.合作院士须为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
二、申报程序
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实施成熟一批申建一批的常态化管理机制。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电子版从山西省科协网站相关栏目中下载,网址:http://www.sxast.cn):①建立院士工作站申请报告;②院士工作站建设申请;③申报单位与院士合作协议书;④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其他建站附属资料。由所属市科协审核同意后,提交建站申请至山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科协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二)申请建站单位请认真按照附件准备相关材料,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
四、材料报送
各市科协将审核同意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22年4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山西省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籍泽
联系电话:0351-4186613 18636997081
邮箱地址: sxysfwzx@163.com
通信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西街268号科普大厦1205室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