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协函〔2021〕89号 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园区,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科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和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广泛地把广大科技工作者团结在党的周围,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省科协拟筹备建设山西省科学家博物馆,全面反映我省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形象,全方位、立体化展现我省科学家学术成长历程及在山西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的突出贡献。为做好山西省科学家博物馆建设的前期筹备工作,省科协将采集我省科学家及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基本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人员范围 山西籍及在山西工作的各行各业科学家及优秀科技工作者(含在职、已退休、已去世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人员: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获得我国国家科技奖励的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比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全国创新争先奖等; 3.获得我国社会科技奖励的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比如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联合会、基金会、行业协会等颁发的奖励; 4.获得省部科技奖励的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比如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求是杰出青年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等; 5.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其他荣誉称号的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比如:国家勋章、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等; 6.获得国外科技奖励、国际行业奖励等相关奖项的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 7.获得其他有关重要奖励或取得突出成就的科学家及科技工作者。 二、征集材料内容 1.符合征集人员范围的我省科学家或优秀科技工作者名单及个人传记、证书、信件、手稿、著作等学术成长过程相关的各类原件或数字化资料。 2.能够反映我省科学家及广大科技工作者形象、对国家及我省发展的巨大贡献、我省科学事业的发展历史、不同时期党和政府对科学事业的关怀和支持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照片、报刊、视频等原件或数字化资料。 三、征集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选派专人负责收集本单位科学家或科技工作者相关材料,一些不便于提供原件的材料,可提供名称或反映内容,以便适时去复制。材料收集整理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省科协宣调部。 联 系 人:张学东 贾丽娥 联系电话:0351-4077158 4128363 电子邮箱:sxkxxdb@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山西省科学家展陈资料推荐明细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