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协函〔2022〕70号
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团体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团体会员(以下简称省级学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能力,加强学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学会凝聚力和影响力,省科协决定实施2022年度学会改革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党建特色品牌项目
1.项目内容
支持学会党组织针对自身实际,聚合优势资源,面向学会会员、本领域科技工作者,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特色主题活动等灵活多样、富有创新活力的党建活动,培育学会党建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学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相关要求
(1)申报单位需已成立党组织,联合党支部由支部书记所在学会申报;
(2)申报单位要建立党建宣传阵地,有党建活动室,活动应充分体现党组织和党员时代先锋作用,提高群众组织力,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
(3)申报项目应特色突出,有创新点,拓展学会党建活动新领域、新方法、新形式;
(4)项目完成后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印证材料。
(二)学术活动品牌项目
1.项目内容
贯彻学术为本理念,以学术交流能力建设为目标,紧贴本学会本学科发展,支持形成品牌研讨会、报告会、研究成果发布、专题沙龙、青年学术年会等专业性学术交流活动,活动连续举办3-5年以上具有系列化特点、较高学术水平,在学术界、行业内影响力较强的学术交流活动,活动受众面广、影响力大,对学科、行业产业发展及人才成长发挥显著促进作用,品牌活动质量不断提升。
2.相关要求
(1)选题贴近学科发展和行业需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内容凸显前沿性和创新性;
(2)线上线下相结合,鼓励交流机制与形式创新、功能拓展,注重成果的凝炼和应用;
(3)学术交流必须由省级学会主办(或联合主办);
(4)活动举办地须在山西省内,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印证材料。
(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
1.项目内容
学会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经政府部门授权、委托、许可或购买服务,开展第三方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认定、技术或团体标准研制、科技人才表彰举荐、决策咨询、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相关要求
(1)申报时需提交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学会承接职能项目的印证材料;
(2)申报时需提交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项目的实施方案;
(3)项目完成后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印证材料。
(四)学会特色科普项目
1.项目内容
系统谋划本学会科普工作,高度重视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和科技志愿者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应急科普工作要求,利用融媒体手段持续扩大科普活动品牌影响;支持本学会、本学科科普内容创新与科普资源研发。
2.相关要求
(1)注重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和作用的发挥,提供队伍成员参与科普相关活动的佐证材料;
(2)注重科普资源开发,提供本年度可供使用的科普资源成品;
(3)项目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提供有效的项目运行制度及保障机制;
(4)项目完成后需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印证材料。
(五)“会员之家”(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项目
1.项目内容
围绕新形势下科技工作者需求,建立“会员之家”(科技工成作者之家),强化对会员的服务、指导和引领,为会员打造心灵港湾、前进驿站、展示平台,团结凝聚会员为我省科创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相关要求
(1)深入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努力营造民主讨论平等待人、合作共事的学术氛围,引导科技工作者知识共享、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价值取向;
(2)为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项目对接、成果发布、业务培训、科学普及等提供良好的活动设施环境;
(3)为会员打造集各类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线上“会员之家”(科技工作者之家),做好线上线下服务衔接,推动线上“无形之家”与线下“有形之家”有机融合;
(4)安排专人负责“会员之家”(科技工作者之家)的管理和运营,健全完善管理运营制度机制,相关经费纳入学会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
(5)项目完成后需提交“会员之家”(科技工作者之家)的建设相关印证材料。
二、申报对象
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及团体会员。
三、实施办法
1.申报单位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填报《山西省科协 2022年度学会改革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2.每个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已在省科协学会部和其他部门申报的项目并获得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3.项目实施分为申报阶段、评审阶段、实施阶段、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1)申报阶段。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以及申报通知要求自愿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
(2)评审阶段。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形式审查由学会部专人负责。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省科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实施阶段。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布立项单位名单,拨付项目资金。获得支持的单位,与省科协签订项目任务书,按照任务书中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
(4)总结提升阶段。获得支持的单位,项目期满,需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总结报告和有关印证材料。
4.获得批准立项的单位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任何机构实施。
5.获得批准立项的单位未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的,或无故未完成项目约定任务的,省科协收回资助项目经费,并取消其次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和要求
1.《山西省科协2022年度学会改革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版;
2.学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学会公章;
3.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度未完成年报的省级学会和团体会员不予申报;
4.学会财务手续不完善的省级学会和团体会员谢绝申报;
5.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五、申报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梁敏(0351-4921836)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省科协学会部14层1403室
附件:山西省科协2022年度学会改革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docx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