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科协函〔2022〕116号
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推进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正常开展工作,发挥科技社团的桥梁、纽带和引领作用,省科协再次督促应换仍未按时换届的学会尽快完成换届工作。现将有关换届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截止2021年年底,省科协业务主管的省级学会到期仍未换届的省级学会,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换届程序
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严格执行省科协、省民政厅换届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做好换届工作。
三、换届时限:2023年1月底。
四、工作要求
1.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抽调专人负责,明确分工,制定方案,精心准备,集中力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换届工作。
2.为保障省级学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省科协派专人协助学会换届,并提供换届中流程模板。
3.省级学会要实时与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省科协学会部、省学会学术服务中心请示和沟通,确保高质量完成换届任务。
4.无正常理由仍推迟换届的省级学会,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学会自行承担。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12月29日